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积极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广大乘客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据东聚球笼了解,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有关要求,由渭南市客运管理处对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从4月24日起对全市凡已取得城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在岗驾驶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9月15日开始对城区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在岗继续教育工作,以各出租汽车公司为单位分头组织,委托师资力量雄厚、有出租汽车驾驶员教学经验的渭南大众驾校具体实施。培训内容将涉及行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渭南的历史、文化、旅游、交通知识以及出租车的防抢劫、自救、急救、消防等方面内容,通过培训将全面提升出租车驾驶员综合素质。
现将2012年驾驶员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企业应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大纲(试行)》要求,认真履行企业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做好培训计划,落实师资和场地,确保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切实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委托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
二、组织实施
日常继续教育由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考试;计分培训根据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由企业按月开展;其余专项培训按管理部门另行下达的要求为准。各项培训工作要分别建立专项台账,做好记录以备查。
三、培训重点
各企业应将2012年出台的有关规范行业管理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驾驶员服务和管理的内容,包括《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即将修订颁布)、《成都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即将颁布)、《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及常用英语等作为培训重点。
四、培训考核
中心城区各企业的日常培训计划应在2012年2月内上报、日常培训情况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填报表格(报表见附件)后上报,并在年底形成年终总结上报;计分培训情况在每次计分培训完成后5日内填报表格后上报。各区(市)县企业参照执行。
培训工作先从好运出租汽车公司开始,陆续在城区8家出租汽车公司逐步开展。东聚球笼获悉,对于本次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参训人员将发给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并换发交通部门统一颁发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发给《继续教育合格证》和换发新的证件。待培训工作全部结束后,将组织全市客运管理机构执法人员进行交叉执法,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不断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