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付费搜索定性为广告、医疗网络广告先审后发、网络广告标识明确等等,点睛玉环样本设计将详细说明:
搜索引擎为代表的互联网广告,如何寻找商业、道德和法律平衡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而几个月前的“魏则西事件”将这一话题推上亟待实质性变革的舆论风口。
如何界定自然搜索和商业推广?付费搜索属不属于广告?等等成为悬而未决的议题。
国家工商总局《办法》出台,上述疑问答案揭晓。最核心条款则是将“推销商品或服务付费搜索广告”列入五项互联网商业广告之一。
而直接引发“魏则西事件”的医疗网络营销问题,也根据《办法》第六条予以明确规定:“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而针对网络企业常年擦边球行为。《办法》第七条还指出,“互联网广告应具有可识别性,应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清楚辨明,强调“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办法》第八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
据了解,《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互联网广告的规章,回应了此前争议大、群众关心的问题。
整改风暴
《办法》出台,相关企业已经开始对照整顿。北京商报记者在百度输入“肾病医院”、“留学中心”关键词搜索,排在前三位搜索结果,均有蓝色“商业推广”提示标示,点击商业推广,显示“本搜索结果为商业推广信息,请注意可能的风险”。
在搜狗搜索同样的内容也能发现 “商业推广”的提示,而在360好搜中,“肾病医院”的搜索结果并无推广内容,“留学中心”的搜索结果中也明确有“商业推广”字样。
随着《办法》两个月后正式实施,目前企业的“推广”将被“广告”字样取代。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管育鹰认为,中文“推广”与“广告”意义并不等同,用“推广”一词有刻意回避广告性质之嫌。
百度方面表示,《办法》对包括电商、搜索、社交等互联网全行业的规范,将为互联网广告行业塑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商业环境。百度将切实遵照执行《办法》要求,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
奇虎360方面也强调,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办法》旨在规范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强化各大网站广告自律审查责任。奇虎360公司将在此前工作的基础上,切实遵照《办法》严格执行,为网民提供客观、公正、权威的搜索结果。
谈及未来互联网广告内部审查方面的问题,百度表示,在推广客户资质管理方面,将针对客户所属行业,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要求进行资质收取,并形成完整的客户登记备案、审核、客户档案管理制度。此外,除人工审查外,还采取与第三方权威机构数据比对的方式进行资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