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莲诚东莞物流公司获悉,试点扩散, 7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将从目前的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税改大方向坚定,西部地区时机未到。本次试点城市中,直辖市仅仅重庆落单,我们认为,本次试点未全国通行的难处有2点,第一是部分省市并未完成信息系统联网升级,第二,西部地区由于经济整体发达程度不足,试点之后由于进项不足税负上升压力较大。因此为本次试点未全国展开。未来营改增的步调必然是全国全面展开,营改增在根本上的目的是全面的促进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的,尤其是服务外包产业链。 企业直接受益不明显,产业链竞争力提升是核心。由于试点地区的企业难免会获得来自非试点企业的销售收入,试点中,交通运输企业依然可以执行过去享受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政策。因为基础运输企业赋税较重,试点地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的纳税人,可以不按一般纳税人使用一般计税方式,而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税赋相对微降。此外,由于之前许多交运企业已经申请使用差额纳税,换转为增值税后税赋相对上升。 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与否于其自身业务毛利水平有关,融资租赁受益明显。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增值税改为向毛利征税后,其企业自身毛利率水平是决定企业是否增加或减少税赋的平衡点。目前融资租赁业的毛利普遍高于80%,获得税负降低的概率应大大增加。 企业所得税或上升。一般而言由于营业税体现在利润表,而增值税体现在资产负债表,所以对一般企业而言,改征之后所得税税负应该是有所增加。 据莲诚东莞物流专线了解,国家税务总局8月3日对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协作配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