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工信部官方网站显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选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50个市(县、区)开展为期两年的首批信息消费试点。2014年1月开始,截止到2015年12月结束。试点结束时,择优评选“全国信息消费示范市(县、区)”,进行示范经验推广。http://www.tzcdtm.com/ch/NewsView.Asp?ID=193
国务院正式发布《意见》后,信息消费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根据《意见》,到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超3.2万亿,年均增长超20%,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1.2万亿元;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消费规模达2.4万亿,年均增长超30%。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18万亿,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
规划指出,到201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取得显著进展,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达到0.79。
据财道玉环公司注册悉,规划还提出促进工业领域信息化深度应用、加快推进服务业信息化、协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等主要任务。
据悉,试点的内容包括,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区为主体,重点围绕建设宽带和TD-LTE等信息基础设施、开发智能信息产品、培育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拓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信息消费体验等开展试点示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选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精神,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为确保试点示范有序、有效,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推荐符合要求的参选市(县、区)。http://www.tzcdtm.com/ch/NewsView.Asp?ID=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