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毫不夸张地说,导游购物回扣以前是旅游市场中“不是秘密的秘密”,而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则无疑是对这条潜规则宣判“死刑”。作为受此规定影响最大的群体,这个国庆导游带团感受如何?让我们听听导游们的心里话。
购物环节多改为自由活动
据浙孚地暖了解,对于出境导游来说,购物提成就显得更加重要了,因为以前的出境游团费很低,常常连成本都不够,游客的飞机票和住宿费用都需要旅行社贴钱,想要盈利只能靠游客购物返还,现在购物提成没了,只有旅行社给的固定收益,没有了更多的期望值,导游带团的积极性当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旅游法》 刚刚实施,正是最敏感的时候,大家都怕不小心犯法了被当‘典型’。
《旅游法》 的实施多少让导游有些担惊受怕,在《旅游法》 没有更多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导游确实处在一个比较被动的地位,《旅游法》在保护旅游者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规定; 与之相比,《旅游法》并未将导游与旅游经营者进行严格区分,法条中对导游的正当权益未加界定。从这个方面来说,随着《旅游法》 贯彻实施,旧的利益形成机制被打破,导游的利益空间在某种程度上确实被大幅压缩。
10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旅游法》,推出了一纸“限购令”,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就意味着国庆节后部分旅游线路价格要走高。网友们担心的涨价是否属实?涨幅又有多少呢?
据浙孚地暖悉,《旅游法》施行后,虽然会抬高旅游的成本价格,但是游客会享受到更好的服务。《旅游法》对旅行社的要求更高也更具体了,比如对导游就提出了要求,如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另外,《旅游法》还明确规定,在旅行社严重违约侵犯旅游者权益的特定情况下,需支付旅游费用1~3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