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轮胎作为汽车的主要零配件之一,在汽车三包规定中被明确为“与安全息息相关的产品”和“易损耗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按照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商务部也曾于2009年发布的《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理赔要求》中明确规定:“轮胎制造商、经销商和修理者对消费者所购买或修理的轮胎承担相应的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责任”。但现实中轮胎企业对于自身产品的“三包”政策又采取何种态度?前段时间,由28个省市消协以及中国消费者报联合开展了轮胎企业售后服务政策调查活动,并发布了《轮胎企业售后服务政策调查报告》,对于占乘用车轮胎90%以上市场份额的12个轮胎品牌调查显示的结果来看让人不容乐观。http://www.zjyupu.com/ch/NewsView.Asp?ID=48
据昱普冷墩机加工悉,在非质量问题补偿政策方面,当轮胎出现问题时,某些企业仍将消费者“使用不当”作为规避理赔责任的挡箭牌,并在消费者心中产生诸多不良的影响。对此,一些轮胎企业已经意识到,采取非质量问题补偿政策对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积极作用。因此,锦湖采取了VIP产品保障服务和特别保障服务:对于指定轮胎因道路问题导致的损伤以及因撞击导致的轮胎鼓包予以有条件的免费更换补偿政策。另有韩泰等个别企业表示,将会根据新品上市或产品促销等情况,理赔政策适当向消费者倾斜。
一些轮胎生产企业并没有将本应公开的售后服务信息传递给经销商和消费者,只用官方化的回复搪塞,甚至个别企业对质保期和理赔标准等问题给予不予回复作答。在汽车三包规定已经明确:“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的规定下,除了在轮胎上将理赔标准、使用注意事项等和消费者息息相关的售后服务政策、信息明示给消费者外,更加透明和诚恳的服务意识也是彰显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
据昱普冷墩机加工了解,无论是基础性的“三包”政策,还是向消费者倾斜的补偿性政策的推出,以及与消费者的交流平台的搭建和完善,都是轮胎企业彰显品牌价值与服务诚信的关键,在汽车三包规定即将正式实施的“历史时刻”,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轮胎三包也势在必行。
对绿色轮胎、轮胎产品质量的具体标准要求,增加轮胎生产企业能源、资源消耗的具体要求。《准入条件》还提出轮胎企业必须执行“三包”政策,以及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等内容。此外,还将对已达标的轮胎企业建立星级管理模式,企业的产品质量信誉等级与所获星级成正比。http://www.zjyupu.com/ch/NewsView.Asp?ID=48
100%的私家车车主表示不会考虑用翻新胎,理由多是太危险,而货车司机和工程司机则表示只要能保证安全,价格合适就会考虑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