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票、车票或船票里其实都包含着一份强制“承运人责任保险”,俗称“座位险”,但很多旅客根本不知道。有的商家指望着卖航意险赚取暴利的代理费呢,谁会傻傻地贴告示说,机票里已经有保险了http://www.tcyygj.com/ch/NewsView.Asp?ID=120
在大家的印象中,理赔空难事故的,一定是“航空意外险”。其实,律师所言的150万美元赔偿并非“航意险”,而是“承运人责任保险”,即俗称的“座位险”——按飞机、轮渡、火车、客车乃至地铁的乘客座位计算费率,由运输方给保险公司投保,如途中发生意外致使旅客伤亡或行李损失,依法应由运输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据台创液压工具悉,目前,各国的承运人责任险基本上都是强制险,只要载客赚钱,就必须投保。2006年我国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明确,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与航意险保额相当。在美国的类似案例中,法院参照当地平均收入、生活水平和平均寿命来确定赔偿额度,因此前述律师做出了“不低于150万美元”的预测。
就是说,我买的机票、车票或船票里,已包含一份保险保障啦。为啥买票时没人告诉我呢?
这可理解为:一则,无论是航空公司还是客运公司,都认为责任险是为分散自身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投保的,没必要向旅客交代;二来,有的商家指望着卖航意险赚取暴利的代理费呢,谁会傻傻地贴告示说机票里已经有保险了?再者,生命无价,赔偿额越高越好,从增加乘客保障的角度看,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运输部门,鼓励乘客自行投保航意险的做法并没有错。http://www.tcyygj.com/ch/NewsView.Asp?ID=120
可以说,这些强制责任险,是咱老百姓的“隐性保障”。然而,某些奸商与保险公司沆瀣一气,把“保障”扭曲为“负担”——在客运站,不买“旅客责任保险”售票员就甩脸子,说难听话,让你心里堵得慌;在景区,不投保“游客责任保险”,就甭想进山,他们威胁说发生坠落、溺水等责任自负……究竟,保险公司是怎样“化整为零”,把商家该自己投保的责任险“大单”,设计成“散单”卖给顾客的呢?这怪胎险种是否也在监管部门备案了呢?商家们死赖着乘客、游客买保险,从中赚了多少代理费呢?监管部门为啥对此熟视无睹?到底有没有“常下来看看”呢?
台创液压工具认为,责任险的险种乱、渠道乱、管理乱,不仅让商家逃避保险责任,非法牟利,也使百姓的保障权益被侵蚀,出行负担被加码。乱象频出,更加深了人们对保险的误解与抵触,使全社会保险知识的普及、保险观念的提升,十分艰难。
别说这“口号”走极端、不靠谱,其实是想督促各相关方把责任险的工作做好,同时也给混乱的交通意外险市场制造点压力,让保险市场的发展早日步入正轨,真正于无声处,给百姓撑起“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