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某小区是高档社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为方便业主修建了免费停车场。每日晚10:30上锁,清晨5:30打开,停车场装有摄像头。由于三年来都没发生过车辆盗损事故,今年小区物业公司关闭了摄像设备。不久前,业主王某等人的十多辆停在停车场的轿车,油箱全被打开,油箱里的汽油全被抽走。部分汽车轮胎还被卸走。该案目前尚在侦破中。
http://www.mrlun.com.cn/ch/NewsView.Asp?ID=65 案例二:于某等业主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车辆保管合同,每年交1万多元管理费,业主每天把轿车停在小区地下车库内,车库有专人看护。没想到几天前,看护人员擅离职守,盗贼乘虚而入,撬开了车库内数台车辆的后备厢,将厢内财物洗劫一空。
据
美尔伦顶胶轴承Shock absorber bearing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合同法第365条、第374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对于案例二中停放在小区内的私家轿车,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形成的是物业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就小区业主的轿车等财物因被盗受到损失,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主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门卫值班、公共秩序维护巡逻等防范职责。汽油被盗、轮胎被卸,虽为盗窃分子所为,损害责任应由盗窃者承担,但物业公司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后备厢被撬,因有保管合同,业主可按合同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车盖被高空坠落物砸坏的情况,业主可依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请求相关住户赔偿。
据
美尔伦顶胶轴承Shock absorber bearing了解,如果是业主的车子,业主又交了物管费,且物管费中包含了车位管理费,那么,业主的车子在小区车位上遭受人为车损,物业公司是有责任的;如果,车主的车停在小区的免费停车位上,仍缴了物业费,出现人为车损,除非车主是故意的,物业也是有责任的———“疏于最基本的注意义务”,至于承担主要还是次要责任,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停在车位上的车是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如自燃、因车胎问题漏气等,则属于意外事故,物业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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