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拼车”,是指2至4名乘客,在前往同一目的地或同一方向的途经地时,采取合伙乘坐一辆出租车,并按乘坐距离协商支付车费的行为。
据容凯汽油滤清器了解,迫于“打车难”,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接受“拼车”,而这也是出租车司机们所期待的。毕竟,此举可令多方受益。
临近春节,街头高峰时段乘客打车难的问题愈发凸显。有人重提“拼车”话题,但拼车如何收费,司机和乘客也时常因为意见不一闹纠纷。
出租车少,乘客多,“拼车”可以解决这个突出的矛盾。可是并没有针对出租车拼车的相应规定和条款。根本就不符合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必须立即改正没商量。
事实上,相对于增加出租车运力,鼓励市民在高峰期拼车,更能刺激出租车驾驶员的热情。在他们看来,在油价不断上涨、运营成本日益增加的今天,拼车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最大化。
所谓‘打车难’,主要集中在高峰时段和恶劣天气时,增加运力可以缓解‘打车难’,但平日出租车又会面临客源不足。应该鼓励市民在高峰时段出行‘拼车’。 虽然从2011年开始,城区出租汽车年燃油补贴发放额增加到20345元,但在高昂的“入行费”面前,这显然是杯水车薪。 http://www.cnrkf.com/ch/newsView.asp?ID=179
新购置一辆出租车,包括喷漆上牌等,需要花费12万元,特许经营的牌照费根据每个出租车公司的标准,从16万至22万元不等,再加上每个月要向公司缴纳千余元的管理费,出租车入行价堪比“宝马价”。
基于这些因素,“拼车”的诱惑,成为不少出租车主化解营运压力的一条捷径。乘客分摊车费省点钱,司机则多拉客人适当多赚点钱,两全其美。
不仅客运管理部门不作为,物价部门也不作为。早在1994年,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出租汽车租价的通知》第二项第3条,就曾对“合乘收费”做出了规定:特殊情况下,乘客同方向合乘时,必须征得第一乘客同意。合乘里程部分,每户按每公里租价的60%收费;若同乘同下,各收一半。这么好的办法,为何要废除呢?这是香臭不分,应该检讨,接受批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北京:2012年3月,针对打车难的问题,北京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并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应该首先确定“拼车”的合理合法性,然后出台具体的收费细则以及配套措施。让“拼车”有法可依,让出租车司机和乘客都受益。好处多多,何乐不为?
据容凯汽油滤清器悉,目前,我国还有很多地方不允许出租车“拼车”,这是不符合又好又快宗旨的。我们应该像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学习,为“拼车”创造有力条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添砖加瓦。 http://www.cnrkf.com/ch/newsView.asp?ID=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