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下称“召回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记者调查发现,在两个月左右的缓冲期间里(2012年10月10日至2013年1月1日),国内汽车企业召回数量达60万辆,月均召回数超出此前8年的2倍多(此前8年月均召回9.3万辆)。
据容凯in tank fuel filter了解,自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召回条例》,有包括一汽丰田、马自达、郑州宇通、上汽乘用车、福田等多家企业实施16起召回,共计召回汽车近60万辆。http://www.cnrkf.com/en/NewsView.asp?ID=166
根据《召回条例》规定,生产者或经营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 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生产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的、经营者 未按照规定建立汽车产品经营台账、维修记录等情况,都将被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条例规定: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质检部门缺陷调查的,由质检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系列的规定,意味着以往最高仅3万元的罚金有可能上升至亿元级别。
据了解,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规定,汽车生产者或经营者如有未如实报告、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未发布召回信息、未按照已提交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或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等情形的,将有可能被处以最高相当于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0%的罚款。仅此一项,车企违规的罚金可能就达上千万元。
由于品牌力不足,正在打造品牌的自主车企很担心因召回而引起消费者对企业质量的不信任,进而影响品牌打造。
不过汽车召回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是汽车消费市场成熟的标志之一,而《召回条例》的实施将客观上提高生产者主动召回的频率,也将逐步的被客户所认可,形成常规的市场行为,而自主品牌就更应该利用好这样的机会。
在汽车市场环境日渐成熟、消费者选择认知日趋理性的今天,汽车召回非但不会有损品牌形象,主动召回反而可能让车主更有安全感,能提升车企的售后服务形象。随着中国市场整体进入“微增长”阶段,市场整体竞争加剧,在车市无法再依靠销量抢占份额的前提下,负责任的售后表现将使得企业获得更大的优势。
《条例》规定,对生产者隐瞒缺陷情况或拒不召回的,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条例》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客观上会提高生产者主动召回的频率。
据容凯in tank fuel filter悉,新的召回管理办法把违法成本做了明确的说明。如果违法的话成本会很高。第二个,因为这样的召回逐步的被客户所认可,变成一个常规的市场行为。所以主机厂开展这样的召回的行为频次可能会增加。http://www.cnrkf.com/en/NewsView.asp?ID=166